工会·妇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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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委会工作职责
作者:    发表时间:2022-03-05

妇女工作委员会是学校主管妇女工作的群团组织机构。具体职责为:
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妇女组织指示精神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全面履行工作职能,充分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二、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学校的中心任务,制订妇委会工作计划,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,指导、支持和监督各妇委会分会开展工作。

三、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教育,引导妇女弘扬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的精神,促进妇女全面发展。

四、代表和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关注并加强涉及妇女切身利益问题的调研,承担和协调处理妇女申诉,保障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。

五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,持续开展“巾帼建功”“最美家庭”“创先争优”等创建活动,做好有关先进集体、个人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工作,培育、挖掘和宣传妇女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妇女“半边天”作用。

六、根据妇女特点和需求,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和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,不断提升妇女队伍综合素质。

七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做好部门干部队伍建设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、财务、资产、安全、工会、共青团、老干部、档案等工作。

八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