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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工作职责
作者:    发表时间:2022-03-05

校工会是学校主管工会工作的群团组织机构。具体职责为: 

一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校党委的工作部署、中心任务,制订工会工作计划,指导、支持和监督各工会分会开展工作。

二、健全和完善“双代会”制度,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
三、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,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。大会闭会期间,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,组织代表的培训、传达贯彻会议精神,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。

四、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,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,主持起草工作报告,并向大会报告工作。

五、密切与教职工的联系,听取教职工的意见、要求和建议,及时向校党委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,发挥好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六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持续在教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着力在教职工中传播、弘扬大学文化,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。

七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师德师风建设。做好有关先进集体、个人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工作,培育、挖掘和利用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。

八、认真落实教职工的福利待遇,及时了解掌握各级劳模和家庭困难职工情况,做好送温暖工作。

九、承担教职工申诉受理委员会日常事务,接受和协调处理教职工申诉,保障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十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职工文化交流、知识讲座和专业技能比赛活动,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。

十一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;组建并管理好各种教职工社团,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。 

十二、做好接收工会会员的工作,并做好日常的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建好“教职工之家”和网上宣传教育阵地。

十三、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,做好工会资产和档案工作。

十四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做好部门干部队伍建设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、财务、资产、安全、工会、共青团、老干部、档案等工作。

十五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